交警告知单和罚款单的区别如下:
1、全称不同:告知单全称是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罚款单全称是违法停车告知单;
2、处罚方式不同:告知单不一定会处罚,违章记录会由交警进一步审核,情节严重就需要处罚;
3、处罚格式不同:罚款单会写车牌、车身颜色、类型、违章时间、地点,就连开罚单的名字或者警号以及所在单位的盖章等。
违停告知单处理方法如下:
1、在汽车被贴罚单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罚单上指定的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要缴纳滞纳金的,因此要尽快把罚单处理了;
2、到交警部门后,把“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交给工作人员,然后工作人员会核实罚款数额,是否扣分,然后受理罚款申请,然后会给一份交费名称,接着去银行交费就行了;
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综上所述,前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后者只是起到一个通知作用,如果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的一些内容有异议,是可以拒签并向上申请重新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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