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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高利贷是否值得冒险尝试?

来源:才安养生


高利贷不犯罪,不支持超出规定利息。根据最高规定,除非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会支持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合同约定利息。

法律分析

放高利贷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坐牢,只是超出国家规定的部分利息,不予支持。

按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

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拓展延伸

高利贷在校园中的法律风险与处罚探析

高利贷在校园中存在着法律风险与处罚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利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涉及到违法行为。在校园内从事高利贷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将面临严厉的处罚。校园高利贷的处罚通常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个层面。行政处罚可能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而刑事处罚则可能导致坐牢等刑罚。因此,校园高利贷不仅会给借贷双方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对违法者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为了维护校园的法治环境,学生和家长应当提高法律意识,远离高利贷,同时学校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宣传,共同打击校园高利贷行为。

结语

高利贷行为存在法律风险与严厉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利贷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一旦在校园中从事此类行为,将面临行政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可能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刑事处罚则可能导致坐牢等刑罚。为维护校园法治环境,学生、家长应提高法律意识,远离高利贷。学校与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和宣传,共同打击校园高利贷行为,确保校园安全与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二章 基金行业协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基金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五)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

(六)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七)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八)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一章 基金服务机构 第一百零三条 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对其服务能力和经营业绩进行如实陈述,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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