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阐述了诈骗罪的成立标准、未遂和量刑标准。诈骗罪需要满足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及以上的“数额较大”、3万元及以上的“数额巨大”或者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的条件。诈骗未遂且具有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情节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
法律分析
一、诈骗罪成立标准如下:
1.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及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及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
2、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二、诈骗罪量刑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备案。
诈骗罪只有在骗取的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才会构成刑事犯罪,否则不会构成刑事犯罪而数额较大,一般指的是诈骗的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就是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量刑,一般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
拓展延伸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其财产,从而使行为人取得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量刑标准如下:
1. 诈骗罪共分为四个档次:
(1)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诈骗罪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诈骗罪数额的确定:
(1)诈骗罪的诈骗金额包括被害人实际损失的财产价值;
(2)诈骗金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金额为依据;
(3)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所涉及的财物价值,包括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用于犯罪活动的费用、自首悔罪时所退还的财物价值等;
(4)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应当与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所支出的费用一并计算。
3. 诈骗罪的量刑:
根据诈骗罪的犯罪情节和数额,行为人会受到相应的刑罚;
同时,诈骗罪属于财产犯罪,行为人因诈骗所获取的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没收。
总之,诈骗罪是一种严重侵犯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生活和工作中,我们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成为诈骗的受害者。如发现诈骗行为,应及时报警,让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结语
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个人和社会都会造成极大的伤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罪成立标准包括数额大小、诈骗未遂和共同诈骗等方面。对于数额较大的诈骗行为,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诈骗罪量刑标准方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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