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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逾期未还,维权之路在何方?

来源:才安养生


借贷纠纷案件的管辖与利息计算及解决方式

本文主要介绍了借贷纠纷案件的管辖原则,即根据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在起诉期间,债务关系仍未解除,需计算利息。判决书一般注明利息计算标准,若无注明,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超过还款日期的利息可主张双倍罚息。借贷纠纷不属于管理范围,应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除非涉及诈骗罪行为。

法律分析

一、借钱不还去什么地方起诉

民事诉讼中,一般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的依据,但对于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均有管辖权。民间借贷纠纷作为合同纠纷案件的一种,可用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原则确定管辖。

因借钱不还导致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其属于接收货币一方,其住所地是合同履行地,因此,出借人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简言之,借贷双方在哪里交付借款,合同履行地就在哪里,哪里的就有管辖权,出借人就可以在哪里提起诉讼。

二、起诉期间还用计算利息吗?

起诉期间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债务关系还在存续,债务没有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因此,在此期间还要计算利息的。

第一审判决书要自收到起等上诉期(15天)结束后没有人上诉生效,第二审判决书拿到后立即生效。所以等生效日期到来后才可以向对方要求还款。那么判决生效后,从什么时候计算利息,怎么算?

判决书上一般会注明利息计算标准,如果没注明,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因银行利率在调整,因此该利息应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分别计算,一般以一年利率计算。

如果对方未按一审判决书确定的给付日期给付,那么,对超过该日期以后的利息,你可主张双倍罚息,这点在向提交申请书时应明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在欠款发生时至判决规定的还款日期时对债务利息的承担,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则依照法律承担加倍的迟延利息。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3条: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遇到借款人不还钱,很多时候出借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报警。但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借钱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借钱不还,不属于管理范围,不能处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对于绝大多数借款案件,不能报警处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也可以发律师函,主张自己的权利。

结语

在民事借贷纠纷中,借款人不还款引发的纠纷,应通过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原则确定管辖。在起诉期间,债务关系仍存在,需计算利息。判决生效后,利息计算应按判决书或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执行。若对方未按判决书确定日期还款,可主张双倍罚息。报警主要适用于诈骗行为,而借钱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应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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