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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处理程序 法律问题

来源:才安养生


法律分析:

1、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2、诉讼程序:由人民判决撤销婚姻。

(1)受胁迫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人民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2)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一律应当以判决方式结案,而不应以调解方式结案。

(3)对于撤销婚姻的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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