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
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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