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专利复审是有时间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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